一:组合规划原理
(1) 尽量将同一类型的实验室合并
(2)工程管网较多的实验室合并
(3)有隔离要求的实验室合并放置在底层
(4)有清洁要求的实验室合并
(5)有辐射防护要求的实验室合并要求
二:底层规划原则
(1)大型或重型设备放置在建筑物底部
(2)噪音设备放在建筑物底部
(3)对振动非常敏感的精密测量仪器尽量放在建筑物底部
(4)待测部件应放在建筑物底部或经常被测部件
(5)检测时需要大量酸碱溶液的实验室应在建筑物底部设置
(6)在建筑物底部应设置设备基础或防震基础的实验室
(7)需要安装建筑保护设备的实验室应位于建筑物底部
三:顶层设计原则
(1)应布置有害气体实验室。建筑物顶层和顺风
(2)产生粉尘的实验室应设置在建筑物顶层,并应位于顺风
(3)可燃或爆炸性物质实验室应设置在建筑物顶层,并应位于顺风
(4)多排风装置实验室应设置在建筑物顶层和室内下风位置
四:其他规划原则
(1)实验室有温度和湿度要求,应设置在建筑物的背面和阴凉面
(2)实验室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阴凉背面
(3)器具和药品储藏室、空调室、,配电室和精密仪器储藏室应设置在建筑物的荫蔽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