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对辐射干扰敏感的电子设备,不应与潜在的电磁干扰源贴近布置。对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实验区应设检测和警示信号。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实验室,电气设计应组织专题研究、论证。科研建筑电气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先进的电器产品。
供配电
科研建筑的用电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
当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用电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条件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
供配电系统应预留适当的备用容量及扩展的条件。
变电站站址应避开对电磁干扰敏感的实验室。当有困难时,可采取屏蔽措施。
实验室负荷可与其他负荷共用变压器。但对于不常使用的大设备和有较大容量的冲击性负荷、波动大的负荷、非线性负荷、单相负荷和频繁启动的设备,应由专用变压器供电。
当季节性运行的空气调节、供暖等负荷占较大比例时,变压器容量与台数的确定考虑变压器的经济运行。
配电变压器的负载率宜为70%~85%。
当低压配电系统无特殊要求时,应采用频率50Hz、电压220V/380V系统。系统接地形式不应为TN-C。当有特殊要求时,应按实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
用电负荷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1.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BZT)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启动等方式仍不能满足要求。
2.采用一般稳压稳频设备仍满足不了对稳压、稳频精度要求。
3.实验或设备需要保证顺序断电操作安全停机。
4.停电损失大于不间断电源设备的购置费用和运行费用的总和。
当在同一科研建筑(室)内设有两种及以上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电源供电时,宜分别设置配电保护装置并有明显区分或标识。
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线路应分别单独敷设,不应在同一导线或线槽内敷设。同一设备或实验流水线设备的主回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可在同一导管或线槽内敷设。
通用实验室的用电设备可由固定在实验台或靠近实验台的固定电源插座(插座箱)供电。电源插座回路应设有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对有防干扰要求的设备,宜采用电磁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各实验室电源侧应设置独立的保护开关。